初秋时节腹泻高发,特别是儿童,常因贪吃冷饮、不讲卫生而引起。有些家长认为这是小毛病,随便给孩子吃点儿止泻药。这种行为存在安全隐患。9月9日,市食药监局发布安全消费警示,提醒家长朋友,儿童应慎用5类止泻药。
氟哌酸(诺氟沙星):对致病性和产毒性大肠杆菌、沙门菌属等导致的胃肠炎、菌痢有良好的疗效,临床应用广泛,为人们所熟知。该药及其同类(喹诺酮类)药物有引起骨病变的可能,12岁以下儿童不宜服用。
易蒙停(洛哌丁胺):适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急慢性腹泻。其作用强烈,用于低龄儿童易致药物不良反应,如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等。加上曾有新生儿用药致死的报道,故国内外均限制其用于低龄儿。在我国,易蒙停的使用说明书中规定5岁以下儿童禁用。
复方地芬诺酯(复方苯乙哌啶):适用于急慢性功能性腹泻及慢性肠炎的治疗。该药每片含盐酸地芬诺2.5毫克、硫酸阿托品0.毫克。复方地芬诺酯对肠道的作用类似吗啡,可直接作用于肠平滑肌,作用很强烈。由于国内外不断有应用该药致小儿中毒甚至死亡的报道(死亡病例集中在小于两岁的婴幼儿),又因该药小儿用药剂量至今尚无统一标准,因此两岁以下婴幼儿禁用,两岁以上小儿应慎用(严格控制用药剂量)。
四环素:具有广谱抗菌作用,对感染性腹泻具有一定的疗效。8岁以下小儿应用四环素及同类药物如土霉素、多西环素(强力霉素)、米诺环素(美满霉素)等,可致恒齿感染、牙釉质发育不良和骨生长抑制,应避免应用。
药用炭:能吸附导致腹泻及腹部不适的多种有毒与无毒刺激物,减轻对肠壁的刺激,减少肠道蠕动,从而起到止泻的作用。由于该药吸附作用强且无选择性,对消化酶,如胃蛋白酶、胰酶的生长活性均有影响,长期应用可致小儿营养不良。故3岁以下小儿腹泻或腹胀,禁止长期应用该药。
市食药监局专业人士提示,孩子一旦出现腹泻症状,家长应及时带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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